今日,他在穗华楼,接了一单,送10只蟹酿橙,到刘员外府邸。
到了地方,开盒检验,发现少了两只。
作为经手人,嫌疑肯定是最大的,同时还有两名闲汉指证。
说在胡同口看到他,在吃蟹壳。
如此一来,人证物证俱全,他有口莫辩。
陈叙舟看着孔武有力,满脸怒气,依旧跪在地上一个劲喊冤枉的沈山河。
不由想到,曾经的自己。
无助、委屈、愤怒、却不敢反抗!
又想到了,万一沈山河死了,他家人该如何生存。
会不会像余凝那样。
想到种种,他动了恻隐之心。
故而,陈叙舟挤进人群,瞪大眼睛,仔细观察,两个证人和沈山河,以及放在一旁的食盒。
试图辩证。
首先他要确定,沈山河是否,真的监守自盗,偷吃了两只蟹酿橙。
经过认真仔细的观察,陈叙舟大致确定他没有偷食。
这又是一桩冤案。
既然没有,爷们便救你一次。
算是还了你,昨天扯我衣服的“恩惠”
。
做出决断,陈叙舟挺起胸膛,面带自信,高呼道:
“诸位,听我一言,此案内有隐情,真凶不是沈山河!”
众人顺着声音看去,,发现出言者,是陈叙舟,皆是一惊!
要知道,这会的他,被人传的,神乎其神。
他一开口,众人不由得信了几分。
更好事之人,迫不及待询问理由:
“陈讼师,你怎么看出,沈山河没偷吃?”
“这回可是有人证物证的!”
陈叙舟没有理会,他人询问。
径直走到沈山河身前,眉头微蹙、面容冷峻,蹲下身,双眼死死的盯着他。
“抬起头,看着我的眼睛!”
“我只问一句,你要如实作答,到底有没有偷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