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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封于修的初战(第2页)

叶晓晓瞬间红了脸颊,就连可爱的耳垂也红了。

“坏蛋!”

握着小拳拳在凌浩的胸口砸了几下。

“哼,不许骗我!”

一副娇憨可爱的模样。

“放心吧!不会的!”

凌浩摸了摸她的脑袋。

“放心,封于修,你老婆是沈雪吧?你放心我会多照顾她的。”

叶晓晓和凌浩打闹了一会后,走到封于修面前很郑重的答应道。

“谢谢您,夫人!”

封于修感激的道谢。

“阿修,以后叫她应该叫嫂子,我呢你就叫浩哥,我是混社团的,你跟着我,我不会亏待你的。”

凌浩听着封于修有些别扭的说话方式,连忙跟他说道。

“好的浩哥,嫂子!”

封于修对于社团似懂非懂,他一直觉得混社团的应该都是坏人。

可是他今天碰到了好人,也是混社团的。

可能职业并没有好坏之分吧!

有好坏之分,可能只是人罢了。

“好了,你去陪陪你老婆吧!这个给你,你先拿着用,不够跟我说。”

凌浩又递给他一万,然后又叮嘱了一下晓晓他就离开了。

“浩哥,你的大恩大德,我永生难忘!”

封于修眼中的泪水还是没有忍住,看着凌浩的背影,他哭了。

这个泪水全是欢喜和感激。

凌浩没有回头,只是背着封于修挥了挥手。

又是两天一晃而过,凌浩这几天就是医院,陀地还有酒店三点一线。

地盘那边人手已经招到一百多人了,他也带着封修去了几次。

医院这边凌浩找曹旭拿了三十万,给沈雪交了手术费,再修养一周,等她的身体恢复一些后,就会给她安排手术了。

叶晓晓每天都会特别关注沈雪,两个的关系更是突飞猛进。

有时候不得不承认,女人交情来的比男生更快。

今天晚上凌浩没有陪叶晓晓,他白天就去东兴去宣战了,基本这边的一些社团全部都知道了。

你们没有看错,讲规矩的社团,抢夺地盘就是要先宣再战,抢到地盘之后,能守住三天,就代表这块地盘正式属于你了。

这是规矩,特别是大社团,一般都很讲规矩,规模大了,如果都不讲规矩,大家的生意都没法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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