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晓晓瞬间红了脸颊,就连可爱的耳垂也红了。
“坏蛋!”
握着小拳拳在凌浩的胸口砸了几下。
“哼,不许骗我!”
一副娇憨可爱的模样。
“放心吧!不会的!”
凌浩摸了摸她的脑袋。
“放心,封于修,你老婆是沈雪吧?你放心我会多照顾她的。”
叶晓晓和凌浩打闹了一会后,走到封于修面前很郑重的答应道。
“谢谢您,夫人!”
封于修感激的道谢。
“阿修,以后叫她应该叫嫂子,我呢你就叫浩哥,我是混社团的,你跟着我,我不会亏待你的。”
凌浩听着封于修有些别扭的说话方式,连忙跟他说道。
“好的浩哥,嫂子!”
封于修对于社团似懂非懂,他一直觉得混社团的应该都是坏人。
可是他今天碰到了好人,也是混社团的。
可能职业并没有好坏之分吧!
有好坏之分,可能只是人罢了。
“好了,你去陪陪你老婆吧!这个给你,你先拿着用,不够跟我说。”
凌浩又递给他一万,然后又叮嘱了一下晓晓他就离开了。
“浩哥,你的大恩大德,我永生难忘!”
封于修眼中的泪水还是没有忍住,看着凌浩的背影,他哭了。
这个泪水全是欢喜和感激。
凌浩没有回头,只是背着封于修挥了挥手。
又是两天一晃而过,凌浩这几天就是医院,陀地还有酒店三点一线。
地盘那边人手已经招到一百多人了,他也带着封修去了几次。
医院这边凌浩找曹旭拿了三十万,给沈雪交了手术费,再修养一周,等她的身体恢复一些后,就会给她安排手术了。
叶晓晓每天都会特别关注沈雪,两个的关系更是突飞猛进。
有时候不得不承认,女人交情来的比男生更快。
今天晚上凌浩没有陪叶晓晓,他白天就去东兴去宣战了,基本这边的一些社团全部都知道了。
你们没有看错,讲规矩的社团,抢夺地盘就是要先宣再战,抢到地盘之后,能守住三天,就代表这块地盘正式属于你了。
这是规矩,特别是大社团,一般都很讲规矩,规模大了,如果都不讲规矩,大家的生意都没法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