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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吐口水不算犯法吧(第2页)

他在火车站附近找了家饭馆。

“老板,您这有剩菜剩饭吗?可以给口吃的吗?”

“滚,上一边要饭去,我这没有。就是有也不给你吃,别站在门口,挡着客人了。”

苏强羞愤的躲开了。

又过了半个小时,苏强再次鼓足勇气,找了一家饭店再次要饭。

这老板倒是比较好说话。

“老弟,现在没啥剩菜剩饭啊。”

“我这小馆子,招待的都是穷苦人,哪可能剩菜,而且剩下的一两口,都让我倒甘水桶了。你再去别人家看看,找个大馆子,那些大老板菜就吃几口。”

苏强第一次要饭,没想到就一口没要到。

他本来以为要钱人家不给很正常,毕竟怕你是个骗子。

可是没想到要饭也不给。

他坐在火车站外的台阶上,有些茫然。

“瘸子,我找了你一下午了,你咋跑这来了?”

就在苏强不知道怎么办的时候,有个声音从大老远就喊他。

他转头看去,发现一个精瘦的男子,身高约莫在170左右,体重大约也就在100。

左手拿着一个方便袋,左手则是插在兜里。

就这样用十分别扭的姿势,跑到了苏强身边。

然后把左手的塑料袋递给苏强。

“给,吃吧,今天运气好,这包子是四川北路那边的包子铺老板娘给的。”

苏强看到眼前的人,脑子里突然就冒出这个人的信息了。

黄连福,四川人,24岁,惯偷。

他的右手就是因为偷了不该偷的东西,被人家砍断的。

惯用手没了后,生活一落千丈。

而且因为残疾,找工作也很难找。

所以就和苏强在火车站混着。

有机会他就顺手牵羊,没机会就要饭。

同时,他也照顾苏强。

苏强因为腿脚不好,不能到处走。

所以就让苏强在火车站门口要饭。

只要苏强往地上一坐,把两条腿漏出来。

然后偶尔磕几个头,一天就能有几十块钱的收入。

按理说,这笔钱应该够两人生活了。

但是,这是火车站,苏强的收入,并不完全归他自己支配。

火车站这里还有一个小团伙,这个团伙每天都会搜刮苏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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