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
“那这不就行了,做我女朋友这不违背国家法律,不是犯法吧?”
“不违法,可是……”
“可是什么?”
“可是你的年纪。”
“我的年纪怎么了?十八岁了,现在国家都鼓励读大学结婚生孩子,我已经是大学生了。”
“可是我都二十四了。”
“二十四怎么了?我又不嫌弃你年纪大!别人说女大三抱金砖,现在我还抱两块,难道还不够我开心的?”
“可是……”
“没那么多可是的,除非你想耍赖,哎,我没想到,你们警察也说话不算话。”
曹予安带着一脸的失望,摇着头,转身要走。
沈熙羽此时非常纠结,她明白,如果让曹予安这么走了,那以后,自己想让他弃暗投明,无疑是痴人说梦。
和一个言而无信的人做交易。
谁敢?
以后无论自己怎么保证曹予安坦白从宽没事,他都不会相信自己。
甚至会以为自己想继续骗他,从而对自己产生戒心。
彻底倒向焦子明那边。
何况,如果自己答应做他的女朋友,还可以随时用女友的身份教导他向善,和一切罪恶划清界限。
最主要的,只是说做女朋友,又不是做老婆。
过两个月后他去读大学,肯定还会遇到很多各式各样的女同学,到时候自己和他相距两地。
弄不好他很快就把自己给忘了。
那么……
只做曹予安两个月的女朋友,就能把一个级罪犯感化,走上正路,这个买卖怎么算都不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