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女儿交不起学费,而丁劲松却开着豪车,住着别墅,对法院的判决视而不见。
你说你生活困难,孩子的抚养费一时半会挣不到,这还好说,但你明明自己很有钱,却连区区一点抚养费都不给,那可就太出生了!
想到这里,任浩的眼神变得锐利起来,他重重地按下回车键:
“关于申请执行人慕寻雪与被执行人丁劲松抚养费纠纷一案。。。。。。”
键盘敲击声在寂静的办公室里回荡。
当写到“银行拒不配合执行”
时,任浩的手腕不自觉地加重了力道。
他想起王辉慢条斯理泡茶拖延时间的傲慢,想起王德发推诿时油腔滑调的辩解,怒火瞬间涌上心头。
窗外的风掠过树梢,响起了一阵沙沙声。
任浩将处罚决定书写到最后,手指在键盘微微一犹豫,接着写道: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18条,对相关责任人处罚决定如下:
一、对南江银行禹城支行罚款100万元,对其行长王辉处以15日拘留,个人罚款10万元;
二、对南江银行禹城支行副行长王德发处以10日拘留,个人罚款5万元;
三、对南江银行主要工作人员李梦处以5日拘留,个人罚款2万元。
《民事诉讼法》第118条规定,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
任浩这算是比较重的处罚了。
尤其是对南江银行的百万罚款决定,是顶格处罚。
这也是为什么赵震听到他的想法后,也是吓了一跳,再次问询的原因。
就连李博瀚李院,听赵震汇报了任浩的想法后,都是呆了一下。
然后还跟赵震讨论了半天,这样做会不会处罚太重了。
毕竟抚养费案件整个标的还不到十万,结果你处罚人家一百万?!
这说出去不合常理!
但处罚决定,跟案件执行不一样,一是要对其阻碍行为惩罚,更重要的是震慑!
若是再通俗一点,叫杀鸡儆猴!
当然,法律的事情,不能用这么粗暴野蛮的词语来形容。
窗外的夜色越来越深。
任浩知道,这份决定一旦发出,自己就将站在风口浪尖。
但当他合上文件,望向窗外庄严的法院大楼时,内心却无比平静。
因为他坚信,法律的尊严不容践踏,而他,就是那个捍卫者。
“咔咔咔……”
打印机将决定书打印出来后,
夏夜的风裹着潮气从半开的窗缝钻进来,掀起了纸张边角。
任浩反复检查着文书里的标点符号,没发现问题后,开始走审签程序。
决定书不是裁定书,需要执行局局长和分管院长分别签字。
“砰砰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