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着极为复杂的心情,来到了餐桌前坐下。
“我买了馄饨,还有肉包子,这油条是我去的时候刚炸出锅的,这会儿也还很脆,你快吃。”
秦仲把其中一碗给放到了叶明沓的面前,还有那酥脆的油条。
叶明沓的视线落在眼前的早饭上──都还冒着热气。
而且味道也很香。
她抬眸,“你也别忙活了,快坐下吃。”
秦仲笑容很灿烂,“好!”
叶明沓被他的笑容恍了一下神。
──这男人长得真是好看。
她发现这男人好像特别爱笑。
跟初见时那种严肃又自带那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锐利冰冷感有着很大的反差。
秦仲此时虽然面上不显山水。
但内心却很是不平静的──他媳妇在看他啊!
是不是觉得他很好看?感谢爹妈给他一副好皮囊!
等等,他眼角没眼屎吧?
叶明沓不知道他此时心理活动大。
这早饭的确很不错──馄饨好吃,油条也不错,肉包子更是香喷喷的。
一顿饭下来,两人全部吃完。
“我去洗碗,媳妇,你看书就行。”
他知道她今天休息。
心里还是蛮高兴的。
莫不是他媳妇知道他来,所以才休息陪他的?
想到这里,浑身火热的不行。
他像是打了鸡血一样的不仅去外面那池子边洗刷碗筷,他还把叶明沓和他自已换洗下来的衣服都拿去那自来水池边去洗了。
那长长的洗池边,一色的妇女──看到他洗碗也就酸了一下下。
想着人家年轻,这新婚都还热乎两三年呢!
待等看到他拿着一盆子衣服洗的时候──这些个妇女们集体破防了。
瞅瞅人家男人,再瞅瞅自个的──她们嫁了个什么玩意?
天杀的,相貌比不过人家也就算了。
可其他这──踏马更是拿不出手没对比性了。
玛德,同样是男人──这参差是不是也太大一些?
叶明沓从卧室出来,正准备先去洗衣服,但却发现角落那盆脏衣服不见了。
等等,她记得是放那的,怎么没有?
就在这时,门被打开,秦仲拿着两盆衣服进来。
其中一盆──叶明沓墨色瞳孔微缩,这盆不就是她那找不见的?
还有这盆里的衣服──
她愕然抬头,“你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