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星河侧目看了一眼沈若夫妇。她回来,是为婚事,也不单单是为这一桩事。
沈星河记得方然,是王姐的女儿,她从小就羡慕方然,能有王姐这样的母亲,也多亏了方然,她也算知道母爱的样貌。
“王姐,该回家做饭了吧,再晚怕是要赶不及喽。”
一旁的孔彤见王姐絮叨起来没个头,自己还等着沈星河回家商量大事,忙寻了由头,让她走人。
“行,改天来姨家咱再唠,可要记得来啊,别忘了!”
王姐手拉着沈星河的手,往手背上拍两下,叮嘱她一定要来。
“好,我记着呢,阿姨慢走。”
沈星河握着王姐的手,扶着王姐的手臂,把人向前送了两步。
王姐与沈星河家邻居多年,自然知道孔彤是个什么样的人,当年她家那场大吵,王姐也算清楚一二。
那天过后,沈星河没再来过自己家,后来她去外地上大学,便再也没回来过。
王姐问过沈若,沈若也只是敷衍回答,说沈星河学业忙,回不来。
可瞧着自家姑娘上大学,也不见忙得连过年春节都不回的,碍于非自家家事,也就没再多问。
这一晃,也有七年了,王姐立身望着三人进了家门,轻轻叹气。
家还是那个样子,深红色的两扇木制大门,还带些深深浅浅的划痕,纹丝不动地立在两侧,随后又紧紧关闭。
进了院子,右手边是一棵老桐树,遇上盛夏,也会有金蝉临顾。
再往前走,便是主屋,两侧是堂屋,沈星河住在东侧,阳光总照不过来的那处,就是她儿时的归处。
沈若殷勤地提着行李直直往那一间陈旧的屋子里走去。
沈星河本想阻止,她并不打算在这儿过夜,但瞧他难见的好意便收回了想阻拦的的手,跟上了他狡黠的步子。
而孔彤则去了厨房,说是为了准备吃食,然则是唤她儿子回家。
“你看,屋子还是以前的样子,东西都没动过。”
灰尘的味道挠了鼻子的痒,本就有鼻炎的她,对陈年的微尘更为敏感,喷嚏一呵而出,倒也算验了沈若话里的真假。
“来的时候我已经订了酒店了,晚上就不住这儿了。”
沈星河注意到书桌上两本随意丢弃的书,走近了看,是两本她曾最爱读的书。
角边卷起的《七里香》和《顾城的诗》,有岁月的搁置,也有曾经的熟络,她还记得席慕容有句诗说乡愁是一棵没有年轮的树,永不老去。
手指掀了两页,又放下,她怕是难懂那句诗的意味。
“怎么不住家里呢?都这么长时间没回家了,住外面多花钱。”
他不是怕花钱,毕竟也不用他破费,他是怕旁人说三道四。
闺女回家不住家里,住酒店,传出去,岂不让人说自己薄情?
“不用了,我订好了。”
沈星河并不打算让步,语气也十足地坚定,如此这番倒是让沈若陷入了尴尬,但也不好再劝说,只得僵硬笑了笑,点头算是答应。
“那行,那你歇会儿,我去看看你妈做的饭。”
“嗯”
这间屋子里光线暗的多,哪怕是正午,满院的日光也变得吝啬起来,不愿多偏爱她一点。
沈星河走到床头开了灯,落满细尘的过往被照透,没有风,只有灯光。
儿时的伤,治不好的,怎么治都会留疤。老人说,童年的爱就像存款,若得不到足够的爱,成年后拿什么去抗衡生活挫败沮丧的蚕蚀。
她走到书架旁蹲下来,打开了最后一格抽屉,日记本封皮的深蓝色被时间强行褪了色,好在内容完整。时光再残忍,也总会给人留下点什么的。
仔细数了数,现少了一本,她四处翻了翻,没有找到,只剩下这几本,还算完整,有些角页还有被老鼠偷读过的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