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年头,这些大学生那都是不愁工作的。
他们愁的是能不能动用一点力量,找到更好的工作。
放着京城的工作不要,跑去鹏城那个渔村,能去几百人,已经很不错了。
当然,你要说十年后,那就不用说了。
自然会有诸多人才主动涌入鹏城。
陈暮听母亲说,她小时候就跟着陈暮的姥姥一起去过鹏城。
那时候,从内地过去,还要办特区边防证,不是能随意进出的。
那时候,已经是199o年了。
经过十年展,鹏城已经比国内大多数城市要展的好了。
而在鹏城,当时一个月打工赚的钱都比内地多十倍不止了。
经济刺激下,自然无数人愿意涌入鹏城。
其实鹏城大领导真不用心急,过几年,一切都好了。
当然了,陈暮也能理解为何鹏城大领导心急。
估计也是因为自己这边单方面展太快了。
这鹏城都还没上几次《新闻联播》呢,自己这个小小的村长,都上了三次了。
这如何不让大领导急。
“那你能陪我去参加一次同学聚会吗?”
沈婉钧突然开口。
嗯?陈暮一愣。
同学聚会?
什么个情况?
“你的同学聚会,我去干嘛?”
陈暮再次问出一个直男癌的问题。
在陈暮看来,双方差着年龄呢。
陈暮今年还18岁呢。沈婉钧都是大学本科毕业了。
这年头,7岁才能读书,然后小学六年,初中三年,高中三年,大学四年,算下来,沈婉钧她那帮同学也有23岁了。
这差着5岁呢。
沈婉钧一听陈暮这语气,有点不乐意了。
“我都陪你那么多天了,你就不能陪陪我啊!”
沈婉钧嘟嘴。
陈暮一听,有点麻。
这语气,似乎有点男女朋友之间撒娇的感觉了。
这什么情况?
自己什么都没有说,也没有做啊。
难不成,那天遇险,让沈婉钧错以为自己英雄救美,所以小女子无以为报,只能以身相许?
这么狗血?
倒不是陈暮嫌弃沈婉钧。
她真的很漂亮,一双95cm的大长腿,又直又白,真的很吸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