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只要你手中的角兔,以及背包内的兔角。”
“识相的话,请乖乖交出这两样东西,不然……我们可无法保证会不会出现什么意外。”
里恩斯做出一副凶狠地模样,威胁道。
“呵!打劫打到我加尔斯身上,我看你们是活得不耐烦了。”
“看来你们是不知道,我加尔斯在冒险者中的名号。”
“今天就让你们见识一下,什么叫‘快剑的加尔斯’。”
加尔斯放下手中的角兔,拔出长剑,双手握持对准里恩斯三人,自信地说道。
……
“两位大哥,别打了……我快吐血了。”
加尔斯卧倒在地,双手抱头,语气凄惨地哀求道。
“快剑是吧?加尔斯是吧?”
“你不说让我们见识一下,什么叫快剑的加尔斯么?”
“怎么这么快就投降了?多抗抗,说不定你就可以有个‘抗打的加尔斯’的称号了?”
里恩斯和哈里曼一边对加尔斯拳打脚踢,一边快地说道。
当然,既然本都提醒了不要杀人,里恩斯两人自然没有下什么重手。
别看起来加尔斯在嗷嗷叫,叫得那是一个凄惨,但身上最多只是淤青而已。
至于之前的战斗……
不得不说,加尔斯还是有点实力的,一手剑术使得又快又准,已经达到了“剑术倾向”
的水准。
也难怪会有一个“快剑的加尔斯”
的称号。
可惜,遇上了里恩斯,等他耍几招后,里恩斯就看出了他的水平。
没兴趣玩下去的里恩斯直接极拔出一剑顶住他的咽喉,结束了战斗。
“是我之前的态度太嚣张,眼瞎,没能看出几位大人的威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