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笑很纯粹,眼睛里神采飞扬。
他应该是喜欢这份职业的吧,也不一定,说不定是新鲜感,可能上几个月的班就被榨干了,这一点我深有体会。
“我叫季枫年,季节的季,枫叶的枫,年纪的年。我算不上前辈,也就早来一年而已。”
我做了一个简短的自我介绍。
“那我叫你一声哥不为过吧?”
方经懿很自来熟。
“称呼而已,怎么顺口怎么叫。”
我并不在意这些繁文缛节。
我随后带他去熟悉队里其他人员。警队一直都是男女比例失调的结构,方经懿一来,男女比例十比一。
他称得上行李的东西不算多,只有几套换洗的衣物,连被子也没有,作为一个刚毕业的大学生,他的东西少得可怜。
逛完警局,我带他去置办一些日常用品。
被子、床单、枕头,我清点一遍,业城的天气逐渐下降,得买厚一点的。
方经懿身上穿的单薄,普通的一件白衬衫加外套,光凭这些扛不住业城的冬天。
可是两个大男人去买衣服太奇怪了,我没和男人去买过衣服,但出于同事之间的友好相处,我还是问他。
“你要不要买些厚衣服,最近降温了。”
方经懿后知后觉的样子:“我在南方待惯了,第一次来北方,还不太懂温度变化,多谢提醒,那就去买几件吧。”
原来只有我在矫情,买个衣服而已,有什么大不了的。
“我带你去挑几件。”
我说服自己。
街边的悬铃木叶子慢慢枯黄,被风一吹旋即纷纷飘落。
路灯将我们的身影拉长,不知不觉间夜色渐沉,街上的行人渐渐多了起来。
“要不,先吃个晚饭?”
方经懿提议。
我正好也饿了,闻着路边传来的阵阵饭菜香,馋虫上身:“走吧,随便吃点。”
我们是第一桌客人,店内的桌子擦得干净亮堂。
方经懿把菜单推给我:“我不知道什么菜好吃,推荐一下?”
我接过菜单,随便翻了几面,炒来炒去都是那几个菜:“有什么忌口吗?”
“没有,我都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