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意若无其事回答:“他是兵部职方主事之子,平日和本王一起喝喝酒罢了。”
时暮明明记得原文里说过,他母家张家掌着北方数十万边陲大军,那兵部自然也少不了他的人。
他攒了这么一个让自己和王公子相亲的局,就是想抓自己的马脚?
心多少有点不爽,晃了晃腿,感觉鞋尖碰到一块柔软布料,是谢意的衣摆。
看到对面这人刚冲泡好茶水,放下水壶。
时暮身体后仰,靠上凭几,抬脚,用白色蒲履的鞋尖不轻不重地踢了对方的膝盖一脚。
对面的人疑惑地扬起剑眉看过来,又垂眸瞥了一眼。
时暮又抬腿,踢了他第二脚才算出了恶气。
正想把脚收回来,突然被对方从上往下按住,整只脚腕隔着布袜被握进掌心。
时暮吓了一跳,“你干什么?”
对方轻浮地勾了勾唇,“我也想问你在干什么?这样乱踢?”
时暮扭动脚腕,他手却像铁钳般无法撼动。上次也是这样,被他钳住手腕,压在身下动弹不得。
时暮抬起另一只脚,想把他手踢开。可矮桌下的空间太狭小,动作稍微大点,桌子就有翻倒的危险。
对方也不放手,只换个角度,自己就拿他没办法了。
时暮觉得自己宛如一条不小心蹦跶到沙滩上的鱼,唯一能做的就是无能狂怒。
更糟糕的是,被他握了片刻,开始不对劲起来。
也不知道他手掌怎么那么烫,透过布袜烙在皮肤上,缕缕热意往心窝蹿来。
时暮扶着凭几扶手,稍稍后仰身体,胸口无法忍耐地起伏了几下。
恨不得喘给他看。
哥儿本就身形单薄,这人的脚踝更是纤细,谢意的手指能完全包住,感觉到清晰的踝骨,像是握了一道嫩枝。
看着挣扎个不停,一点力量都没有,全在自己掌控中。
对峙了一会,时暮终于认输,收起刚刚的嚣张劲,轻了轻声音要求,“快放开我。”
对方摇头拒绝。
再喊:“谢意!”
看对方依旧态度强硬,只好完全放软语调,喊他,“殿下。”
谢意现,这人惯会拿捏别人软肋。嚣张地踢完人,转头就能喊你殿下。
手指松了松,时暮赶紧趁机收回脚,用手搓了搓。
好似他掌心的温度还残留在布袜上,一点点往里浸。
心虚地一口干掉茶杯里的香茗,站起身催促,“快回家吧。”
和谢意走出包间,店里的客人已散去大半,和来时人声鼎沸,热火朝天的场面截然不同。
时暮疑惑,“怎么没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