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爱小姐自然是不会就此恼怒,她甚至好心地扶了男孩一把:“你没事吧?”
男孩:“我没事,谢谢你。”
说完他给了简·爱小姐一个笑脸,退后两步——
“站住。”
伯莎面无表情地拎住男孩的衣衫后领,一把将准备离开的男孩拖了回来。
原著中形容伯莎身材高大、神情癫狂,发疯的时候能以一名女性的身躯刺伤自己的兄长、和强壮的罗切斯特搏斗,这是何等的力量?
“呃……还、还有什么事吗,女士?”
她牢牢抓着男孩的脖颈,这叫男孩彻底受制于伯莎,只得仰起头,看向高挑且美艳的女士。
“当然,”
伯莎扬起一个美丽的笑容,“你走可以,把手帕还给这位小姐。”
简:!
男孩:“……什、什么手帕?”
伯莎笑吟吟道:“你若不还,我就只能报警了。”
男孩大惊失色。
“还,我还!”
一提到“警察”
,顿时不用伯莎多言,男孩立刻投降:“我还就是了,千万别报警,女士!”
说着,他就像是变戏法一样从口袋中掏出了白色的手帕还给简·爱。
简·爱小姐早就愣在原地了,她惊疑不定地看向貌似无害的男孩,又看向笑容满面的伯莎,只觉得说不出来的震撼。
被抓了个正着的男孩也很震撼——这位女士好可怕啊!
平心而论,除了警察之外,这些街边小偷几乎无所畏惧。这人来人往的街道就是他们的地盘,只要手脚麻利
、跑得够快,别说是穿着裙子的夫人了,连拿着拐杖的绅士也追不上他们。
但眼前的女士却一眼识破了他的把戏不说,力气还大的很。她不轻不重地捏着男孩的脖颈,拇指还停在他的大动脉处。虽然女士看起来那么、那么好看,精致的面庞上还挂着笑容,但他毫不怀疑,一旦自己有多不配合,交给警察都是轻的。
她随时随地可以扭断自己的脖子!
“现在,现在我可以走了吗,女士?”
男孩弱弱地问。
“待会。”
伯莎脸上的笑容多少真切了一些。
在她面前行窃?伯莎暗访过的盗窃团伙估计都比面前这小子见过都多,而且她可是屡次谋杀未遂的“杀人犯”
,也算这男孩倒霉,撞到了枪口上。
“你叫什么名字?”
伯莎亲切地问。
“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