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秦禾很慌。
“算了,找个人帮我们做吧。”
“你去把米倒到米缸里面。”
林默想到了一个人,一个曾经帮助过前身,度过最艰难一段时间的人。
也是尚义村,他认为的为数不多的好人之一。
不清楚林默是否生气的秦禾,内心有些忐忑不安。
但秦苗却没有那么多顾虑,她生性活泼,有话就说。
进屋后,她拉着林默询问道,“姐夫,你会不会因为我和姐姐不会女红而不要我们啊?”
“呵呵,当然不会了。”
林默笑着回道。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势,他不会因为某一点不足而否定整个人。
而且,女红之所以是村妇必备的技能,是因为穷。
对于富人而言,那只不过是一种娱乐方式而已。
穷人的身份不会跟随林默很久,所以他也不要求自己的女人,必须要会女红。
“嘻嘻,姐夫你真好。”
秦苗抱着林默的胳膊,小脸蛋贴在上面。
一旁倒米的秦禾,闻言松了口气。
“姐夫,粥已经煮好了,可香了呢,我给您端过来。”
秦苗把布匹放在床上,快地跑过去盛粥。
有了鲜肉和骨头的加入,粥香混合着肉香,让两天没吃到一顿好饭的林默也食欲大增。
想起来自己还有盐巴,林默往里面加了一些。
加了盐之后,粥的味道瞬间好了几个档次。甚至连益母草的苦味,也被掩盖了。
不一会儿,两姐妹端着三碗粥来到餐桌。
林默一碗是满的,肉最多,而且唯一的骨头也在里面。而两姐妹自己,却只盛了半碗。
因为不知道林默会带来这么多米,她们本着节约的原则,并没有煮太多粥。
所以,总共就这么多。
林默把骨头夹到秦苗的碗里,又和秦禾换了一个碗,并且没有给她们反对的机会,“你们现在需要补身体,多吃一点。不养好身子,怎么给我生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