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摸了下左耳垂,冷冷地盯着二王子,大声质问道:
“要杀要剐随便你,又何必让他们送死。”
“好,好身手。”
二王子非但没有生气,反而拍手叫好:
“不这样,又怎能见识到你的真正本领。黎护卫长,派一个小队护卫押送这五个奴隶去矿场挖石鸭蛋。这个九逍遥,我要带去斗奴场。”
他刚才见九逍遥两次出脚伤人,身手十分敏捷,才想出这个办法测试一下他。
若是死了,也不可惜。无用之奴,死了就死了吧。
若是赢了,就凭这身手,可以让他当个斗奴士,或许能为自己赚来大钱。
九逍遥听到“斗奴场”
几个字,心头一寒,脑海中瞬间浮现出了格斗场、斗牛场、斗鸡一类的画面。
不禁心中凄苦:自己不过是出个海、钓个鱼,竟沦落到了此等悲惨地步。
歌妓莺飞听到二王子要带这个奴隶去斗奴场,气得直哆嗦:
“二王子,你。。。。。。你很好。以后我们再也不要见面了。”
说完,她气呼呼地领着两个侍女匆匆走下拍卖台,灰溜溜地走了。
“虹彩妹妹嗯唉哟,长得好那么嗯唉哟,樱桃小嘴嗯唉哟,一点点那么嗯唉哟。”
九逍遥突然放声高唱起来,故意让莺飞听到,故意气气她。
动听的歌声,优美的旋律,哪怕是清唱,也立刻摄走了在场观众的心神。
大家都屏息聆听,沉浸在美妙的歌声中,脑海中浮现出了虹彩妹妹俊俏可人的亮丽倩影。
一段唱罢,九逍遥转身看向鸽梦然,冲她微微一笑,作出一个请的动作,请她到自己身边来。
这是他当众收下的徒弟,虽然她还不会唱,先露露脸,攒点人气还是可以的。
“师父好棒。能成为您的徒弟,我太幸运了。”
鸽梦然轻快地小跑过来,振臂高呼,“歌王。歌王。歌王。。。。。。”
台下沉默了一下下,终于爆出了海啸般的欢呼声:
“歌王。歌王。歌王。”
“歌王。歌王。歌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