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了審訊室,還沒等問,孟開良自己就全招了。
據他所說,他早就看上譚元元了,兩人相識於去年底公司年會,譚元元是公司特意邀請過來幫他們宣傳報導的,那天,孟開良就對這個落落大方、侃侃而談的記者很有好感。
年會結束後,孟開良藉機展開了追求,但譚元元對他似乎是沒什麼意思,總是避而不見,孟開良約了好幾次都約不到,便有些惱羞成怒。
案發這天,孟開良藉口公司要在市中心的景華大商場做活動,想邀請譚元元再為他們做一次宣傳報導,但需要與她提前去踩點,譚元元同意了。
進了商場後,孟開良連哄帶騙,將譚元元帶到了二樓拐角處,在那個角落,孟開良對譚元元進行了表白,希望譚元元可以答應他的求愛,但譚元元拒絕了,並辱罵了孟開良。
受不了刺激的孟開良,拿出提前裝在褲子口袋裡的刀威脅對方,但譚元元態度依然很強硬,孟開良一衝動,就把她給捅了。
譚元元受傷倒地,很快就人事不省,孟開良自知犯了大錯,商場到處都是監控,逃也逃不掉的,思來想去,決定一人做事一人當,於是報了警,蹲在譚元元身邊等著警察的到來。
整個案情,就是這樣一個極其簡單的經過。
審訊的時候,周時也考慮過嫌疑人會不會說謊,但後面兩天,通過調取監控,調查兩人社會背景,以及走訪熟人等,所得結果均與孟開良的交代相吻合。
孟開良公司的員工都知道他追求譚元元很久了也沒成,這不是什麼秘密。
而譚元元的同事也證實她確實總是躲著孟開良,但不知為何,最近又同意接了孟開良公司的宣傳任務。
案發時,兩個人一同去了二樓拐角處,之後再沒有第三人進入,在這之前,商場的保潔曾去過那邊,但放了東西很快就離開了,據保潔講,案發前她去放過一包垃圾袋,當時裡面空無一人。
譚元元帶的挎包經過檢驗,放不進那把兇器,裡面也只有錢包手機和一些女性用品,她身穿一條沒有口袋的裙子,所以刀應該不是譚元元帶來的。
這麼一來,孟開良的口供就沒有什麼異議了,在周時看來,這個案子雖然因為發生在大商場,警察抵達後引起遊客的層層圍觀,導致社會輿論爆發。
但究其根本,不過就是個由愛生恨的激情殺人案,案情簡單,口供清晰,嫌犯也主動自了,他很快就能給社會一個交代。
所以他根本就沒有想到,痕檢和法醫鑑定上,竟會出現完全相反的走向。
「啪!」周時把口供記錄扔在桌子上,憤懣地起了身。
這麼看,就是看一天也看不出什麼名堂來,還得去見見那個姓孟的傢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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