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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頁(第1页)

每日抬頭不見低頭見,又無法失憶,她還沒有沒心沒肺到那種程度,能夠對著一個已經坦誠相見過的男人恭恭敬敬得叫老師。

天知道這段時間她是怎麼熬過來的。

每次一上陳清黎的課,看到男人衣冠楚楚地站在講台上,他講課的神態和語氣越是一絲不苟和專業,就越是讓她出戲。

「斯賓塞是英國文藝復興時期最偉大的詩人之一,可惜英雄也要看時勢。如果不是莎士比亞和他的時期相隔太近,我相信斯賓塞這個名字的流傳度會和今天的莎士比亞一樣。」

「他的詩在主題上有一個非常明顯的特點,那就是會注入當時的一些思想,這也是文學作品的意義所在。」

說著陳清黎悠悠背起了斯賓塞的十四行詩小集其中的幾句。

onedayIaponthestrand,

(有一天,我將她的名字寫在沙上)

Butnetda射ditaay:

(可海浪來了,將它沖走)

againIroteitithasenetd,

(於是我又寫了書寫了第二遍)

Butnetdmademypainshisprey。

(潮水又將我辛苦再次化作了徒勞)

他的英音標準,嗓音好聽到極致,學生們聽得入迷,只有溫桃不敢再聽下去。

她沒辦法忘記,陳清黎在那個晚上,為了某種助興和調情,曾一字一句地在她耳邊念詩。

無論他的那雙手在黑板寫出多漂亮工整的行楷和英文,從他唇中說出的文學見解有多精妙,她都會不受控制地想到這雙手和這張嘴在工作之餘,能夠多讓人腿軟。

馬上就要期中考核,溫桃焦慮得不行,覺得自己可能要完。

陳清黎的這門課,她十有八九得掛。

但她又沒有辦法去找陳清黎輔導,只能靠自己。如果過了那還好,如果沒過,到時候溫禮哥問起來,她沒法解釋,陳清黎更沒辦法解釋。

溫桃真的很後悔。

她在心裡罵了不止一萬遍那個天殺的前男友。

如果不是失戀,她根本不會為了借酒消愁跑到酒吧去,更不會為了療愈情傷,隨隨便便就跟一個不認識的男人去酒店。

她循規蹈矩了二十多年,當了二十多年的乖女孩,就爆發荒唐了這麼一次,誰知道代價居然會這麼大。

她太高估了自己,裝作若無其事了這麼久。因為酒精作祟,終於讓她在今天稍稍釋放了些許情緒,在男人面前捂臉小聲哭了起來。

總不能退學吧,那換陳清黎辭職,也不現實。

見她哭了,哭得楚楚可憐,陳清黎一時間無言,清俊的五官微微擰起,愁容上滿是無可奈何,只好先送她回寢室。

將她送到寢室樓下,讓她室友來接。

室友匆忙下樓,接過溫桃後忙說謝謝陳老師,而溫桃只是緊緊地巴著室友,閉著眼裝死,連句再見也不肯跟陳清黎說。

室友以為她是醉得不省人事了,其實她只是不知道該怎麼面對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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