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市只是北方一個偏遠落後的地級市,十一中雖然在L市排第一,卻攔不住真正好的學生轉校去省城。他們還指望著阮北晴拿個全省狀元,給學校添一添光,可惜,碰見個奇怪的學生。
——但與另一件事相比,這點小小的「怪」,只是小巫見大巫。
阮北晴性情孤僻,常常稱自己「看見」了壓根不存在的人,還會莫名其妙對著空氣說話。最固執的時候,她咬定有同學「失蹤」,需要報案,連班級姓名乃至生平經歷都記得。
她甚至拿著同學錄,堅定地指著一個地方解釋:「那人是我初中同學,回憶錄上寫明白了她的事情,她中考589分擦線進了十一中,我不可能記錯。」
但她口中的名字,壓根沒在學生名單中出現過。
被她指到的同學錄空白一片,連個墨點子都沒有,
老師和藹勸道:「北晴,你要不要去醫院看看?」
她只會奇怪反問:「我沒病,去看什麼?」
可惜她有個怕事又強勢的母親,程雯。
程雯怕她被學校開除,拉著人跑遍了L市和省會的醫院,心理診所去了不下十次。數次交談後,醫生們得出來結論——「如果她真的有病,那恐怕只有一種,叫中二病。」
程雯又聽了旁門左道的提議,帶她去廟裡燒香拜佛。其結果是——「她信馬克思,佛祖真的管不了。」
每每被帶去「看病」時,阮北晴都會安靜一段時間,重返學校後,又開始抑制不住地亂說。老師們不願開除她,又沒見她確診,思來想去後得出一個結論:她估計不是精神有問題,而是純粹的惡作劇,拿他們逗著玩。
看在成績好的份上,他們忍了。
看在老師都放縱她的份上,同學們也不敢太得罪她。
眼瞧著二人要打起來,眾人正準備看好戲,河岸忽傳來垂釣的老人的驚叫——
「死人了!。。。。。。快報警啊,這裡有人跳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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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彎河飄來女屍的消息,很快傳入了L市公安局。
隊長陳銘宇抵達現場時,岸邊已經圍了滿滿一大圈人。
時間已經過了六點二十,圍觀群眾沒多少學生,大都是趕來湊熱鬧的小區居民。
陳銘宇在整個市局,是出了名的「活閻王」。他四十出頭,為了案子一生未娶,眉頭早早皺出了紋,帶著不怒而威的氣質。審訊時一咳嗽,能把膽小的犯人嚇出尿,往人群中一站,活像是個行走的包公。
他們來得早,正趕上屍體打撈。遠遠的,便看見幾個人站在筏上,扯住那姑娘的校服衣衫,搖搖晃晃將人拖上救生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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