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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春和的日記]

2o17年7月23日

在給任惟做飯以前,我沒有想過這件事會這麼麻煩。

這個人,他不吃蔥姜蒜!!!一點兒都不能放!!!

他舌頭靈得很,我偷偷用了蔥姜給肉去腥,炒的時候一丁點兒都沒給他看見蔥和姜,結果他一嘗就知道了,最後愣是一塊肉都沒吃,就著一盤青菜吃完了飯。

他也不能點外賣,因為嫌棄外賣重油重鹽,不健康。

我說他這就是富貴病!

他太麻煩了!我要和他分手!

今天準備做魚,上樓的時候房東阿姨好心告訴我,可以用檸檬去腥。市的檸檬八塊一個,我買了兩個,是我三天的早餐錢。

如果今天任惟還不吃,我就把他的頭擰下來!

第o5章「我們做過嗎」

空氣仿佛凝滯,久久未有人開口說話。

最後率先打破沉默的是應春和,他短促地笑了一聲,神色依然冷靜,不慌不忙:「沒撒謊,不喜歡吃蔥花這種事,不是一定要給你做過飯才會知道吧?」

他緩緩往前邁了一步,手指在任惟的胸前輕輕一點,唇角依舊噙著笑:「畢竟,記住對方喜惡這種事,不是戀愛中最基本的麼?」

最基本的。

可是任惟現在什麼都不記得了。

任惟對上應春和堪稱惡意的笑,依舊不死心,近乎執拗地問了一句:「那為什麼你現在還沒忘呢?」

為什麼現在還沒忘記呢,應春和?

明明我們已經分手四年了。

應春和的笑意轉淡,比起惡意挑釁更像自嘲,聲音也微微有些啞,讓任惟疑心他好似要哭,但他雙眼澄澈分明沒有淚。

「因為沒有車子來撞我。」應春和的聲音輕輕的,像沙灘上被風卷在空中的細沙,「任惟,我沒有你那麼好運。」

說完這句話,應春和便沒有再看任惟,轉身出去了。

任惟的臉色微微有些發白,應春和在派出所說過的那句話又在耳邊響起——「任惟,你活該。」

這與剛剛那句交疊在一起,吵得任惟頭疼欲裂,只好抬起手扶著發疼的額以此緩解。

他此時此刻才明白,或許之前他跟應春和並不是和平分手,所以應春和不想見他,應春和想要忘了他。

眼下對他的收留也並非是念及舊日的情分,而僅僅是因為應春和心善。

他該知情識,也該有自知之明。

任惟只有在美國那幾年自己洗過碗,從前在國內的時候家裡有阿姨,後來回國之後工作忙,基本不在家裡吃,裝修的時候也買了洗碗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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