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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节(第1页)

  而椰子油么,热带的原住民就会使用椰子油来涂抹皮肤、治病什么的,有人看到了其中的商机,就将椰子油作为一种商品引入了国内市场。

  从原住民手中收购而来,成本并不算高,再加上国内市场还没有培育起来,不怎么受认可,所以椰子油的售价远不能和山榄油相比…当然,也比普通的油料要贵就是了,每盎司3便士,大约是山榄油的13。

  薇薇安买了6盎司椰子油,4盎司山榄油,为此支付了4先令又3便士…薇薇安的讲价能力只让店主省掉了零头。

  薇薇安从奥斯汀先生那里取来了容器(卖化妆品和香水的店铺里,当然不会缺少小容量的容器),盛装山榄油和椰子油,心满意足地就回了家。

  第二天,她又想办法从药铺买来了烧碱(似乎很多奇奇怪怪的商品都能从药剂师那里买到),并且搞到了蚕茧——她没法自己乱跑,所以花了2便士请一个信得过的街头孩子跑腿,去了‘生丝集市’。

  ‘生丝集市’是交割生丝的地方,有很多丝织业人士来来往往,而薇薇安的目的只是买一些蚕茧。

  和礼兰王国的丝织业起步很晚,早期都是进口来自东方的丝绸。后来同属西方的一些国家、城市渐渐学会了生产丝织品(但多数生丝还是需要进口,品质也比不上东方),也会从他们那里进口。

  和礼兰王国是更晚展丝织的,但既然有这个产业,当然就存在生丝交易了。

  就薇薇安所知,和礼兰王国的气候是不太适合养蚕的,但也不是说不能养…总之,和礼兰王国的做法是,找到气候合适的殖民地,然后从殖民地获取生丝。相比起蚕茧,在这个国家的都,获取生丝要容易得多啊。

  但是,凡是就有万一——薇薇安知道的,和礼兰王国本土也有少量的桑蚕养殖。在鲜蚕茧上市后,还有大量蚕茧经过烘茧,变得可以长期保存(古代很长一段时间不能放开产能全年织绸,原因就在鲜蚕茧不能长期保存,蚕茧收获之后就得抓紧时间缫丝)。

  薇薇安其实是想看能不能找到烘好出售的蚕茧。

  也不需要多少,按照薇薇安准备的其他原料分量,蚕茧只需要1o克左右。如果是后世的蚕,大约是5o个蚕茧。但这个世界类似上辈子的维多利亚时代初期,此时蚕茧的品种应该不同,所以只能说重量,不能数蚕茧的个数。

  跑腿的孩子,很快带回了一包蚕茧。

  正如薇薇安预料的,蚕茧不会花多少钱,这一点参考生丝的价格就知道了。虽然绸缎是奢侈品,纺织品商也认为生丝作为原材料价格太高了,但那也是原材料的‘高’。薇薇安又不需要大宗购入,只需要半盎司不到而已(盎司在作为质量单位时,1盎司大约是28克)。

  除了跑腿费,保险起见她给了那个街头孩子半个先令,让他全部买蚕茧…接过那一包干蚕茧,薇薇安就觉得买多了——不过这也不是什么大问题,干蚕茧是能够保存的。就算不用来做蚕丝皂,她也可以想到很多用处。

  这样原材料就找齐了,虽然还缺少一些东西,比如说模具,比如说切皂台,又比如说晾皂架…但那些都不是必要的,或者有别的东西可以代替。薇薇安只是要做一个‘样品’说服奥斯汀先生投资这个生意而已,不用考虑那么多。

  第三天一早,薇薇安特意早起,买到了羊奶,又等到了送冰块的工人——现在已经不是冬天了,但冰块并不难得。感谢船运的展,也感谢和礼兰人对冰块的喜爱,总之,此时是有专门的运冰船常跑到寒冷的北方诸岛的。

  那里大量的冰常年不化,运冰船将巨大的、浮在海面的冰块拖回来,再由‘冰厂’切割成固定大小的冰块,贩卖给需要的人。

  薇薇安昨天对奥斯汀夫人说自己想要吃冰淇淋了,奥斯汀夫人便从冰厂预定了一大块冰。从冰厂买冰要划算的多,但一买就是一大块,而且不像是找卖冰和冰淇淋的小贩,可以随用随买,得至少提前一天预定,然后一早就会送来。

  薇薇安想吃冰淇淋了,奥斯汀夫人总会亲手制作——她认为街头卖食物的小贩总是缺斤少两、以次充好,还很脏…某种程度上来说,这倒也不错。

  其他煮熟吃的食物也就算了,高温能够解决大部分问题了。但像冰淇淋这种‘生食’,薇薇安没有上辈子的记忆时,也是本能地选择了奥斯汀夫人亲手制作的。

  一大块冰制作冰淇淋绰绰有余了,奥斯汀夫人拿出了一些水果用冰块冰冻。计划水果冻得差不多了,剩下的冰正好做冰淇淋…美林堡人一直以来就很喜欢在夏天食用冰水果,对冰水果的热爱甚至要过冰淇淋。

  薇薇安当然不会真的只是想吃冰淇淋了,其实她是要冰块有用。

  蚕丝羊奶皂的羊奶最好要冷冻成块,这样才可以消弭碱融化时产生的高温(产生的高温会破坏原料中的各种养护肌肤的有效成分)。上辈子冷制手工皂比普通手工皂要贵不少,优势也就在这里了。

  而为此就连皂化时也要保持低温,不能用机器,只能手工…呵呵,上辈子薇薇安为了低温皂化,一双手臂,麒麟臂都快搅出来了。

  现在又不是冬天,不可能把羊奶放到窗外去结冰,薇薇安就想到了手摇式冰淇淋机。虽然用这个机器做不到将羊奶变成冰块,但冰沙大概可以,这样也勉强够用了。

  一想到手摇式冰淇淋机,薇薇安就觉得很微妙,因为她可能就是现在颇为流行的手摇式冰淇淋机的‘明者’。

  这辈子的薇薇安才4、5岁时,奥斯汀家境况还远没有这样好。没有白帆街136号的房子,奥斯汀夫人还要在公园卖冰淇淋补贴家用。薇薇安看到她用非常‘原始’的方式制作冰淇淋,觉得很辛苦,脑子里就冒出了手摇式冰淇淋机的设计。

  话说,她对手摇式冰淇淋机的印象那么深刻,大概是因为上辈子在小破站刷到的最后一支视频,就是手摇式冰淇淋机的修复视频吧…刷完那支视频,她就睡觉去了,在睡梦中穿越了。

  后来奥斯汀先生依靠自己的街头智慧,还有小心谨慎,成功地将手摇式冰淇淋机的专利卖了出去,换到了白帆街136号…或许这份专利实际价值更高,但将一件东西的实际价值兑现,这本来就不是人人都有那个‘资格’的,至少奥斯汀家没有。  一个专利留在手上,奥斯汀家有钱去办工厂生产吗?没有钱,也贷不到款,这个专利就只能出卖。而对于一个贫穷的、没有社会地位的家庭来说,卖专利都很难卖出价,更大的可能是被别人空手套白狼。

  能够换到白帆街136号,前后还没有惹上任何麻烦,这已经算是奥斯汀先生很厉害了!

  奥斯汀夫妇对手摇式冰淇淋的设计非常震惊,这显然不是一个四五岁的小孩子能做到的。事实上,他们似乎一直认为自己的孩子是属灵的,得到了某种神启,引导帮助他们获得更好的生活。

  啊…这…

  你家神启就为了告诉你手摇式冰淇淋机怎么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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