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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章 弟债姐偿(第1页)

“谁说没逮捕令就不能关押?”

罗顿冷笑一声道。

“没错,是可以关押,可一天内必须放人。”

“24小时还没到。”

罗顿回答道。

这话让男同学的神色一滞,时间的确还没到。

总不能真让威斯关押一天吧,那自己在莉莎面前岂不是丢人了?

自己可是向莉莎夸下了海口,来警局一定能够将威斯弄出来。

“不,威斯他是冤枉的,你们无权抓他。”

男同学又喊道,“而且他还是未成年,你又没有逮捕令,怎么能抓他?我们要保释他。”

“逮捕令逮捕令,你是不是读书读傻了?”

罗顿嗤笑一声道。

“马赫什局长,你不能侮辱人。”

男同学有点急眼了。

他是浦那大学的学生,虽说浦那大学不如印度理工那么有名,但在印度大学排名中还是比较靠前的。

能够进入这大学的,能是傻子吗?

他是靠自己的实力考上的,而不是动用什么关系,金钱交易之类的进入。

“威斯·辛迪亚所犯的事证据确凿,根本不用逮捕令,我们警方可以直接逮捕,拘留。就算你们想要保释,也得找法院,法院同意保释才行。”

罗顿淡淡地说道。

逮捕令是有条件的,一般来说,针对那些不可认定的案件嫌疑人,警方才会向法院申请逮捕令。

所谓不可认定的嫌疑人,就是警方手中的证据还不够,无法完全指控这个人,这个人可能是犯人,也可能没犯案,警方无法确定,那么就不好直接逮捕。

可警方又需要调查这个人,而对方不配合,由于关系到案件的进展,所以就需要法官签发的逮捕令了。

像一些可认定的案件嫌疑人,警察这边证据足够,或者案件情况非常明显,犯人是谁很明显,所以是可以直接抓人的。

其实这个所谓可认定或者不可认定还是很模糊的。

有钱有势的,哪怕证据确凿,他们也能找到关系将这个弄成不可认定。

然后他们再通过法院的关系,不签发逮捕令,那么警方这边就动不了他。

可以说,逮捕令也是这些权贵逃脱法律制裁的一种手段了,无形中削弱了警方的权力。

();()  总之有权有势,犯下什么罪,那就是不可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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