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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2頁(第1页)

《春風》是我第一次挑戰這樣均衡視角的三人組為主角的故事,落筆如預料中的不完美,讀者也沒幾個。簽約後,我中間幾度棄文,面對著再詳細的大綱也很難再寫下去,加上現實工作變動的原因,我停筆了很久。

再次一心撲到寫作上,我還是寫了很多短篇的懸疑故事,發表在其他的平台,越來越多讀者的鼓勵,讓我覺得我需要給這個故事一個交代。

我知道,《春風》這本書就算看的人少,也總是有讀者的。哪怕只有一個讀者,我也要為了他寫完這個故事。

一場爛戲也要寫到結尾,再難聽的曲子也會終結。

當我抱著寫完就是勝利的想法,再次回看這本書的寫作過程,我才恍然驚覺,這個故事,從一開始就註定冷門。

我沒有寫一個青春正當好的故事,廖子璇站在十年後和十年前的自己碰面的瞬間,她終究不是那個意氣風發的少年人。

這也不是什麼,每個人在面對既定的命運時,總是無能為力的。

我也沒有寫一個大家都愛看的女性故事,我沒有講廖子璇的困境,也沒說她回到家鄉是要做一番大事業。

正如廖子璇在文中所說,她並沒有什麼太大的野心,她所有往上拼搏的動力,不是為了自己,也不是為了宋文英,而是為了變成許春天想像中的那個美好的自己。

這漫長的十年,是廖子璇對青春的告別。

故事的最後,廖子璇決定回歸自我,享受生活,也跟著自己的本心,選擇和林昂繼續走下去,直到共白。

而那些被許春天影響著的人,都奔走在自己的熱愛里,他們跟廖子璇一樣,害怕辜負許春天的一番好意。

只要他們還記得許春天,那這世界上就會永遠存在許春天留下的痕跡。

在每個春三月,大家會記起一個很耀眼的許春天,這就足夠了。

故事的最開始,我在作者自述里說,我寫這個故事,是因為想起了一個人,想和她在筆墨間,有一場盛大的告別。

的確是這樣。

那大概是十年前的夏天,還是八九年前的夏天,我有些記不清了,但那應該也是一個周四,離我不遠不近的一個同年級的學生,平日裡沒什麼交集,只是大概記得樣子的一個女同學。

她從上鋪摔下來,得了這個病。

那是我第一次開始思考記憶對人來說究竟算什麼。

再後來,緊張的備考,讓我忘記了這個女生,直到某一天,不知道聽到誰說起,她最後選擇了跳樓。

關於她的故事,我並沒有刻意地去打探過,也不知道她最終去向了哪裡。

只是每當想起她,我還是會心有餘悸。

於是,這個故事就有了雛形。

更準確地說,這個故事裡的很多角色,或多或少都會有大家學生時代某個朋友的影子,他們肆意張揚,在你青春里痛快地活過一場。

跟上本書一樣,還是四個月的單機寫作,好在,我又撐過來了。

我知道自己還有很多不足,也知道自己的文筆不算最佳,但我一直在堅持讀書,練筆,寫作,我相信,只要我一直往前走,終將抵達我想要的彼岸。

福啟歲,順頌時祺。

希望大家在的一年裡,也能朝前看,往前走,別回頭。

那麼,山高水遠,我們下個故事見!

——楓愁眠,二零二三年,歲末,於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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