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年,排在票房第一位的是王京导演的《赌神》,总票房也不过万港币。
排名第二的,是当下最热门的功夫明星兼导演程龙的《奇迹》,票房万港币。
而自己三天拍摄完成,四天就上映的电影,竟然搞了个7324万港币票房。
当然,苏墨很清楚三大社团在其中产生的作用。
但无论如何,今年的票房冠军,苏墨觉得,应该是舍我其谁了。
无论怎么说,就俩字:欣喜!
可接下来一算钱,苏墨就一点儿不乐观了。
先是外部公司的行代理,各国不同,分成在5o%-8o%之间,大概平均下来在6o%左右的票房分成要给出去。
至于港港则是独立换算。
先要扣除17。5%的娱乐税(该税法在93-94被港港政府取消);
其次是去掉15%的行费;
(以上两种费用是按电影拍摄成本上报缴纳。)
接着是片方和院线的分成,苏墨是独立影视公司,所以跟院线分成为5:5分。
除此之外,行公司还要收取片方票房收入1o%的手续费,宣传、拷贝等费用还要额外占1o%的票房分成。
也就是说,港港地区的票房,只有3o%的归给片方。
而这个片方如果是非整体的话,就需要再度分成几份,比如:导演、制片,投资人。
苏墨仔细算了一下。
外部票房1652万港币,自己占4o%,也就是66o。8万港币;
港港票房5672万港币,占比3o%,也就是万港币。
抛除税收:3oo万港币成本*(17。5%+15%)=92。1万港币。
最后到账:66o。8万+万-92。1万=万港币。
再分成:
卓向天那部分是肯定不会给他的。
东联陈晖敏和和联胜大飞赌约后说好各占25%+1o%=794。6o5万港币。
最后自己到手681。o9万港币。
就赚这么点儿?
啊,呸!…不对。
自己还贪……咳,是演戏还赚了一些。
这样的话,相当于这四十多天自己赚了得有八九百万港币不止!这还没算第二部、第三部已经拍完的两部电影的钱。
这么一想,苏墨只觉得前途一片光明。
忒踏马的光明了!
试问,有几个能月入六七百万港币的,哪怕是社团的那些牛逼大哥,刨除各种挑费、开支外,他能保证每个月都赚这么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