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她最后还是会跟邵凌晖分开的,早签晚签都是签。
买一个耳根清静何乐而不为。
再说最后婚什么时候离还不是邵凌晖说了算,因为他签了字这事才能成。
主动权还是在邵凌晖手上,她并没有剥夺他这个老板任何权力。
当然,这对她自己也有保障,邵凌晖一个男人到了四十岁再娶也一样有人会帮他生孩子,她不可能跟邵凌晖耗到四十岁。
她想,一年以后邵凌晖这边就算没动静,江映红也会把离婚协议拿出来让她走人。
这也免得她跟邵凌晖开口。
挺好。
四天后,假期结束。
江映红还真的找了一个律师起草了一份离婚协议。
她把离婚协议递给夏越,夏越认真地阅读了一下,协议写得很清楚,夏越怎么来的怎么走,邵家的财产她一分都拿不到。
不过江映红说她也不是小气的人,只要夏越签字她个人可以给十万块分手费。
说完,她把一张十万块的银行卡放到桌上。
很有一种一手交钱一手办事的架式。
这倒把夏越给架上了。
不拿钱吧,这十万块也就是江映红的一个手提包。
拿钱吧,她跟邵凌晖合作的关系就变了味,她可不是为了钱才跟邵凌晖合作的。
思来想去她把银行卡推了回去。
“这卡您先拿着,什么时候我离开邵家什么时候您再给我。”
夏越想了一个折中的办法。
她说她跟邵凌晖的合作还没有到期,签这份离婚协议呢也是为了让江映红一份心安。
分手费她也愿意拿,谁会跟钱过不去。
但是现在拿了这十万块邵凌晖可能会不心安,他可能会担心以后的合作她不会全力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