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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頁(第1页)

「你騙人!」朱知府大喊,「朱修不是我親生的!我不可能有親生兒子!你明知道不可能!」他衝上去,扼住李明香的脖子,像殺死一隻孤蛩那樣輕易。裴訓月驚惶,連忙衝過去。跨過門檻的那一剎那,她聽見朱知府兇惡地喊——

「你如果不知道李家那些腌臢勾當,又怎會在府內多年供奉一尊挖眼金佛!你如果知道,又怎會和我有親!」

每一個字,如一道驚雷,將混亂的堂屋劈成數瓣,像裂開數個時空。裴訓月一時間錯置其中,恍若還於三年前的元夕,她剛卷好花燈就聽見京城發生一場滔天大火。

身後是孫荃遙遠如彼岸傳來的詢問:「大人。。。。。。咱們是。。。。。。照常發落朱夫人嗎?」

「以贖論白銀贖罪,是從輕發落吧。」裴訓月回憶《大梁律》,輕不可見搖了搖頭。

她看了一眼地上的鑿花磚,閃爍的光影里,李明香已經暈過去了,脖子上儘是扼痕。

第12章挖眼金佛

(十二)刎頸

當夜,刑部的人,便押走了舉人周充。

刑部主覆核,重審京師百官徒流笞、杖、徒、流、死,五刑依次加重以上重罪案。周充雖通姦殺人,但有舉人之名。大梁素重科舉,輕易不殺文人。裴訓月定了他絞刑。不過判詞交上去,刑部怎樣終論,現在還難定音。

經此一案,朱知府的仕途怕是斷送。他也停止了嚎哭,一臉木相,不曉得方才是否假做慈悲。幾房姬妾因這事變哀哀啼泣。太醫匆匆趕來,給昏迷的李明香服下鹿角酒。

裴訓月提起月白衣袍,在朱廣弦無神目送下,跨出了朱府的大門。一道相送的,還有京兆尹孫荃。

「我先行回僧錄司處理積案。多謝孫大人今夜雪中馳援,才得朱府一案水落石出。」裴訓月謙辭。

「哪裡,我左右不過是個傳話筒罷了。」孫荃憾道,「靠大人嚴明才讓真兇伏法。大人,我送送你。」

話雖如此。京兆尹可是個京城官場裡的上下求全之位,而聽說孫荃久居此位堪堪七載。何來稚笨,藏拙罷了。世人皆知李明香此案難判。燙手山芋,不如扔到裴家手裡。

裴訓月此番雖保了李明香不受刑罰,卻沒有保下她的名聲,當眾逼訊,算得上一點小小反抗。

畢竟,枉死了翠珠和小棠。

談話間,二人已經走至僧錄司門口。那面碩大的路鼓被擦拭得一塵不染,夜色中邊緣閃爍金光。鼓面留下斑駁的舊人掌印。裴訓月盯著,忽然想起三五日前,翠珠奔來敲響這面鼓,隨後走進僧錄司,嘰嘰喳喳,講自己被冤,無罪。三寸的紅指甲翹起來,像一把子清透的瑪瑙。

那竟是與她最後一面。

再敢爭鬥又如何?換不來性命的憑恃。

也許出身才是最大的憑恃。可李明香有了出身,卻仍舊保不住兒子的安危,要拱手送到天津衛才求來無虞之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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