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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7頁(第1页)

而毓殊呢?她是恂親王唯一的子嗣,恂親王夫婦對這個漂亮活潑又有些淘氣的女兒很是疼愛。

若說恂親王是大清在位最短的歹運親王也不為過,剛被冊封幾個星期,大清便亡了。就是這麼個無權無勢的親王一家,不知比她和自己的家族幸福多少倍。

所以當初她放走了那個少女,她就喜歡把美好的事物當著孩子面撕碎撕碎,讓小傢伙絕望。讓她嘗嘗自己自己體會過的味道。

幸福,與金芳珍失之交臂,她的餘生只有權利。

說到權利,她至今還是滿洲的安國總司令,從軍權上講,這是滿洲最高的位置了。倒是曾經的死對頭聶冰儀在島國人那邊往上爬了不少。如今的聶冰儀情報局的副局長,並且換上一身金芳珍羨慕無比的島國軍服,也就是說,聶冰儀完全是島國人的自己人了。

想那聶冰儀從前雖然是保安室的小小科長,卻是實權人物,情報局上上下下有誰不怕她?自村川芳忠重病不起後,她坐上了村川的位置。如果不是情報局局長一定要島國人,恐怕局長之位也會成為姓聶的囊中之物。

金芳珍冷哼,得空她還要去探望村川——她去上京圍剿審訊得天花的反抗軍那一年的冬天,村川如往年那般起了肺病,只是,這一病,他便再也沒起來過。起初她以為這是出於志村雪代的手筆,畢竟那個女人是醫生。可後來她才覺得不對勁,無論怎麼看,那個溫柔善良又有些軟弱的女人不像會對下手的樣,而且,金芳珍之見了她一面,對方便失蹤了。

聶冰儀是把她藏哪去了?金芳珍想不通,如果不是志村雪代,那就是聶冰儀了?聶冰儀有潔癖,不喜髒污,她若殺人必定不見血。讓村川久病不治慢慢病死,很有她的風格,只是未免太明顯了些。金芳珍調查了聶冰儀一陣子,卻是什麼也沒發現。

村川重病,倒是和「快死了」差得很遠,他只是整日待在屋子裡,不敢見風著涼,否則必定肺病復發。

金芳珍拜訪了村川。那村川也真是傻,這時候還對聶冰儀深信不疑。金芳珍暗自嘲笑,想著陰險殘忍的島國人里出了這麼個傻子。村川與她聊了兩三句,無外乎哪裡風景好、哪的人好,最後又說起了故鄉,很是高興。

金芳珍猜著他是有什麼喜事,總不能是找到志村小姐了。

「金君,我要回故鄉了。」村川說。

「哦?」金芳珍故作驚訝。

「我病了這麼久,在情報局做不了什麼。我的兄長去大平洋立下了大功,父親很是驕傲,我想,有哥哥在,我不必再努力了。」

金芳珍想著:你是什麼絕世傻逼?不努力做個混子很驕傲麼?瞧瞧你的窩囊樣,你連你喜歡的女人被人偷走了藏起來了都不知道。你這麼弱小可憐又無助,回到故鄉會幸福嗎?你這輩子註定要活在你哥哥的光輝下。你在你老子眼裡就是個廢物,就你這樣的,婚嫁也沒法自己做主……瞧你模樣不錯,等著被當做公主送去和有權有勢的女人家聯姻去吧!

自己怎麼想的那是一句也不能說出來,金芳珍惋惜道:「村川君還沒找到志村小姐吧?您這樣回到故鄉,安心嗎?」

「找不到便找不到了,我們之間是真實存在過的,她永遠在我心中。」

島國人說話拐彎抹角的,金芳珍砸吧好一會兒,才明白村川的意思:我們滾過床單,我滿足了,不虧,我愛她,但是我還得生活。

有那麼一瞬間,金芳珍想扇死這個男的。

什麼痴情男兒……志村失蹤時,村川從沒親自去找過她。倒是感情從不外露的聶冰儀找得盡心盡力。

想想也是,村川談戀愛,都是聶冰儀幫他談的。誰喜歡志村、志村喜歡誰,顯而易見。

這傻子沒救了。金芳珍有點懷疑,村川有沒有過聰明的時候。

金芳珍頓覺無,稍晚的時候,她與村川道別,離開村川家。

男人都是畜生——這是金芳珍少女時代悟出的真理。她阿瑪是一個、初戀情人是一個、養父是一個、村川是一個、宇佐美也是一個。

宇佐美是藤原大公看中的學生,藤原大公本想把自己唯一的女兒笹子嫁給他,可惜,造化弄人,笹子出了意外。

如果說志村小姐被村川禍害了,金芳珍還有些惋惜,那麼笹子被鬍子擄進山寨,她就有些幸災樂禍了。

那是金芳珍見過的最猖獗的「鬍子」。就在去年初春,宇佐美與藤原笹子舉行婚典禮前數日,那群悍匪劫走了笹子。等笹子被軍隊找到時,鬍子早就跑了。而笹子,只穿著單薄的衣衫,被人丟進冰窖。

冰窖里除了笹子,還有一具死胎。笹子經歷了什麼,不言而喻。

宇佐美不願意娶這樣的女子為妻,藤原大公無比憤怒。大公憐惜女兒,靠著自己的權勢罷黜宇佐美。滿身凍傷疤痕、甚至面部肌肉壞死的笹子,精神也變得不正常了。藤原大公本想把女兒送回本土,卻是被笹子拒絕了。

笹子少有清醒的時候,她一旦醒過來,滿心只有。

金芳珍想著自己貴為滿清格格,被身為島國浪人的養父糟蹋,而笹子身為公爵的女兒,被滿洲的山匪禍害,她沒有同病相憐的感覺,反而覺得爽快。

毓殊死了,長得像毓殊的笹子瘋了,這些個被父母疼愛的女孩子被殘忍的世道撕裂,金芳珍無比暢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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