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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頁(第1页)

羅翻垛的額頭死頂住毓殊的腦門兒,二人鼻尖觸碰,毓殊向下瞄了瞄,繼而直視羅翻垛。

「你只想著殺人,所以你是鬍子,而署長不但是署長,還是代理縣長啊!」

「我知道,你雖然是大當家的義妹,但是骨子裡瞧不起我們,死跳子(當兵的)。」

毓殊挑眉:「你都知道了?」

「知道了。」羅翻垛的鬆開毓殊。「不到中午時,姜大麻子已經回了山寨,他什麼都告訴我了。」

「那你還相信我?」

「我不是相信你,是相信你們。你們真想讓大當家的加入你們的話,不會見死不救的。我和姜大麻子不一樣,只要大當家的能活著回來,讓我和誰合作都行。」羅翻垛扭頭看向別處,「我聽了你的話,讓弟兄們朝雙鵝山撤離了。希望你沒把他們引上絕路。」

毓殊整理好衣領:「我們二營長帶著人在雙鵝山建造營地,那易守難攻,就算鬼子一個團來了,我們用一個營也能守下來。」

「那好。」羅翻垛的頓了頓,又道,「有什麼事你找我就好。」

「是嗎?」毓殊左手拄著下巴思索,「你知道了我的秘密,我是不是也得知道你一個秘密?」

羅翻垛皺眉,他還沒來得及想明白毓殊在說什麼。對方的右手輕輕推了一下他的胸口。

「莫非你之前是要扮演我太太?胸比我還小,得塞八對胸墊吧?」毓殊擺手,「走了,姐姐第一次穿高跟鞋,腳可磨起泡了,我給她燒點水燙燙腳。」

剎那間,羞與憤攀上羅翻垛的心頭。但她對眼前這個可惡女人實在無何奈何。

這種女流氓怎麼可以是正人君子大當家的義妹!

18、第18章

次日,福宴酒樓,雅座包間。

署長聽聞「金氏夫婦」下午將離開縣城,便做了東請二位吃個飯。不為別的,只為那不存在的金老爺日後能多多提攜提攜他。

聽毓殊的意思是,這省內呢,金老爺不太熟,加上這縣長已經內定,馬上赴任。署長的縣長夢是沒戲了。老爺也就能在京城說得上話,署長去了,往上爬或者繼續做署長是不可能的了,不過擔任個隊長還是不成問題的。

署長大悅,那京的隊長和小縣城的隊長能一樣嗎?別的不說,那可是實打實的實權職位,有實權就意味著有往上爬的。而且京是滿洲的政治、經濟中心,給的薪水怎麼的也得是小縣城的幾倍吧?再說了,他還沒去過那麼大城市呢!京去嗎?去!隊長當嗎?當!

本著做戲做全套的原則,毓殊攜「金家少奶奶」赴宴。吃著菜喝著酒,署長和「金少爺」開始攀兄道弟。毓殊很是時候地給署長遞上一支雪茄。

「這等好東西,是在縣城有錢也買不到的啊!」署長並不推辭,接過毓殊用燃氣打火機烤過的雪茄。然而他並不會抽,一口煙進肺里,嗆得不行。

毓殊指間也夾著一根雪茄:「署長,雪茄不是煙,不可過肺,你只需慢慢抽、細細品。」

「哎哎,我這沒啥見識,讓公子見笑了。」署長覺得自己再和金少爺說下去,那就是丟人,索性他關心一下金家少奶奶,他對朱文姝道:「夫人吃得可還好?」

朱文姝勾一下嘴角,算是象徵性的微笑:「江魚很好吃,應該是用老酒與中藥燉的。醬骨也很好,肥而不膩。」

署長瞧著朱文姝,這大城市的人吃個骨頭都這麼斯文,不用手抓不用筷子夾,只用一套剔骨刀。還有這少奶奶真是太奢侈了,一條大魚,非魚肚之外不吃,果然是被嬌養的。

「這……金老弟覺得呢?老弟不動筷,是否覺得不合口?」

毓殊晃晃戴著黑色皮手套的手:「手受傷了,不太方便。」

說罷,她叼著雪茄,微微褪去手套,露出半隻手掌。署長瞧見她那燒傷可怖的手掌嚇了一跳,深覺自己冒犯了毓殊,便陪笑道個不是。

毓殊的手粗糙滿是凍瘡的傷痕,委實不像富家子弟的手。於是她想個招,把洋捲紙撕碎,用褐色草藥汁浸泡,然後裹在手上待乾燥後,用毛筆沾稀釋的醬油勾畫幾筆,乍一看和燒傷沒兩樣。平時一雙手藏在手套里,別人懷疑,那便露一手就是了。一個公子哥怕人見到自己一雙傷手,不也挺正常的嗎?

「小時候頑皮,燙傷了。」毓殊解釋。

署長陪笑。毓殊主動解圍,兩個人又聊起登徒子的事、縣城的事。

聽署長的意思是,毓殊讓他把丁六崔七關大牢里,那便關。毓殊慶幸,這貪官沒有為了奉承她對丁六崔七下狠手。若他定要為「金家少奶奶」出氣,將二人斬那可就費事了。仔細想想,警察也不能隨便殺人,斬總是要有個名頭的。為什麼處決犯人,總得告知百姓。再聊到福宴酒樓,毓殊有意無意提到今日警察圍捕王進忠一事。

「哎呀,之前我們就想抓他了,可沒人知道這鬍子長得什麼樣。前天那事,那是我們這兒有個探子把他釣出來的。這不我們才把人抓住了?」署長嘆息,「本來我還想拿這事和上面邀功呢,誰想到那縣長這麼快就下來了。行吧,反正我結識了金老弟,也不再想縣長這件事了。」

毓殊鬆了一口氣,先前她一直在自責,想著大哥是不是為了招待她來縣城買酒才被捕的。如此想來,那個探子才是王進忠被捕的最大原因。毓殊試探道:「探子竟然能釣出那鬍子,想必是那鬍子熟識之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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