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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2章 诈骗分子把国内亲人都拉下水(第1页)

随着公安机关“断卡”

行动的持续深入,境外的电信诈骗分子将款项诈骗到手以后,很多是依赖国内人员帮他们套现,进而“洗白”

后转移到境外的。

为了保证赃款到手,他们甚至选择找亲朋好友帮忙。福建小伙唐某在缅甸与人合伙进行电信诈骗,为了躲避相关部门的追查,他想到通过国内的亲戚朋友来转移资金。

唐某感觉到一般人都靠不住,竟想到了自己的父亲。他跟父亲在电话里商量,由同村的人先去银行取钱,然后再把钱交给他,由他再转走。

其父唐某柱随后就开始帮自己的儿子去收钱和转钱。“我知道,我的这种行为就是给电信网络诈骗团伙洗钱。”

唐某柱在被抓捕归案后接受警方讯问时,直言不讳地说。

整个取钱过程全都是在境外的儿子通过电话遥控指挥。唐某柱供述,每次钱到账后,会有同村的人先取出现金,他就跟另外的人开车去收钱;点清数目后,儿子会给他另外一个收款账号。

唐某柱将钱转走后,就给儿子打电话,告知儿子钱已经成功转走了。

仅仅一年时间,唐某柱总共替儿子转移了12oo多万元赃款。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唐某柱明知他人实施电信诈骗,仍事先与诈骗参与人员合谋协助诈骗犯罪组织提取赃款,其主观上事先与诈骗组织者存在共同诈骗的犯罪意识;客观方面,在被害人被骗汇款后,协助诈骗犯罪组织者提取赃款,共同侵害公民财物的所有权,其行为符合诈骗罪的犯罪构成,应当以诈骗罪共犯定罪处罚。

最终,被告人唐某柱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o万元。

四川小伙张旺偷渡到缅北“淘金”

不成,想逃出来就更难了。在缅北从事电信诈骗的犯罪人员,有不少是听说可以挣大钱偷渡过去的,但是到了电信诈骗窝点后完成不了业绩,就会遭到毒打。

想要回国则需要交违约金。近年来,违约金的价格一路走高,现在已经到了3o万元了,大部分人根本交不起这笔费用。

为此,张旺与一部分“员工”

一样、选择“冲业绩”

来期望解约。而这种方式,不但不能逃离魔巢,因为就算“冲业绩”

成功,诈骗团伙根本就不守信用。

张旺为了“冲业绩”

,还牵扯其家人同样堕入法网获刑。

早几年张旺一直没有正当的工作,后在朋友的鼓动下认为到缅北能挣大钱,于是他通过“蛇头”

偷渡到缅北电信诈骗园区。

经过几天的培训后,张旺主要负责实施“网络刷单”

诈骗。

张旺把尉某加入了一个群聊。群聊里,有人说可以通过网络刷单赚佣金。小试赚了几笔后,尉某决定一次性投入大一点,等到想取现的时候,却被告知账户已经被冻结,要取钱必须充值到指定账户才能解封。

当尉某把钱存进去以后,一步一步落入了张旺所在团伙的陷阱,最后被骗走2o多万元。

由于涉嫌诈骗的账户都被控制,为了方便“洗钱”

,张旺就向自己的亲哥张某洋、表哥肖某某求助。他表示自己在缅甸落入电信诈骗园区,被对方控制住,已经没有办法回国,只有他们帮忙完成“业绩”

,才能获得自由身。

当然,亲哥张某洋和表哥肖某某他们也不会白忙干活,每一笔都能提成2ooo元。

三个人互相配合,半年就诈骗并取走赃款12oo万元。

张旺“冲业绩”

后,诈骗团伙也不让他走。

而亲哥张某洋和表哥肖某某被警方抓捕,没能逃脱法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洋、肖某某明知是犯罪所得,仍共同帮助转移赃款,其行为均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最终,张某洋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9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o万元;肖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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