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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中文>重生九零之向着包租婆的人生狂奔番外 > 第69頁(第2页)

第69頁(第2页)

這一刻他們無比的慶幸,幸好他們啥都交代了,要是今天沒來,怕是真像那個律師說的那樣,犯了好幾宗罪了。

林哲這媳婦肯定要告他們!

所以,當公安同志再問他們話時,幾人交代得清清楚楚的,就連王小軍一直找林哲麻煩,圍堵林哲的事都說了,生怕說少了、漏了,公安同志要判他們的刑。

案情清楚明了,不再追究林哲的刑事責任,但因為林哲傷了人,屬於防衛過當,民事責任還是有的,所以得賠償醫療費、營養費、誤工費等費用。

又因為是王小軍先動的手,他是激化矛盾的主要責任人,負有過錯,林哲有權利要求減輕賠償。

周偉聽完公安同志的解說後,氣憤不已,「憑啥呀?是他王小軍先動的手,咱們難道就站在那兒讓他打嗎?憑啥還要陪他醫藥費?咱們有證據呀!是他自己捅了自己,照片上拍清楚了的,不該陪他錢!」

公安同志便道:「不論誰先動手,只要有毆打別人的行為並造成一定危害,就得陪人家的醫藥費。這張照片並不能絕對的證明王小軍受傷和林哲一點兒關係都沒有。他還是有一定責任的。至於醫療費等,你們可以先進行調解。如果調解不了,或者對此還有異議,你們也可以去法院起訴打官司,讓法院來判到底該不該給?該給多少。」

還要打官司?

「那王小軍呢?就因為他受了傷,啥事兒都沒有了嗎?就這樣放過他了?」

「你們放心,等他傷好了,咱們還是會按法律規定對他進行拘役,持戒鬥毆是犯法,他也跑不掉。」

聽說王小軍跑不了,周偉這才稍稍的寬了心。

他看向沈曉君,「嫂子……」

沈曉君對這個結果並不感到氣憤,最開始她就知道醫藥費這些是跑不了的。

至於打官司,她沒這個時間個經歷在這兒耗著,耗到最後還不一定躲得掉。

有多少做了好事還被訛錢,鬧到法院都沒用的案件,又有多少在法律上都沒有賠償責任和義務的案件,卻因為對方是弱者,要給予人家人道主義賠償的。

這樣的聞,她上輩子不知看了多少。

第48章出來

人家要打你,你反抗了,傷了人,算你的過錯,你沒反抗,受了傷,死了殘了,才是人家的過錯。

有幾人能從防衛過當里全身而退的?

林哲有此一遭,和他識人不清有關,是他該受的教訓。

沈曉君只希望經此一事,他能醒悟,改掉自身的臭毛病,把心全部放到自己的家庭里來。

這樣,才算對得起他這一次差點兒經受的牢獄之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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